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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国企招聘-2024嘉兴海宁市中盾人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聘1人公告

    时间: 2024-12-25 00:10:20 |   作者: 核心团队

      浙江国企招聘-2024嘉兴海宁市中盾人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聘1人公告,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4日-2024年11月22日16:00。

      海宁市中盾人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是海宁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承担市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任务,落实全市人防资产运营维护职责。为保障公司日常运作高效顺畅,构建可持续的后备人才教育培训梯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项如下: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较强的管理、沟通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任职期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4年11月13日。

      5.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编人员报考,应取得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2)参照《海宁市属国企员工招聘和用工管理办法(试行)》(海国资办〔2024〕2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3)凡与集团公司中层(含)以上管理人员及所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有丈夫妻子的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该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范围内应聘。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拥有相对应的学位证书。专业要求:专业类为土木类、建筑类、机械类、电气类,以及工程管理、工程建设价格、工程审计专业;

      2.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本次海宁市中盾人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4日-2024年11月22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海宁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在线填写报名表,上传报名资料。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岗位要求,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

      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1月14日-2024年11月22日16:00。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为1:3)而取消的招聘岗位,报考该岗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合乎条件的招聘岗位。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二)笔试。由海宁市中盾人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海宁市博思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应用能力,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40%。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根据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入围面试对象不足1:3的,取消对应岗位本次招聘计划。

      1.面试前,由海宁市中盾人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组织资格复审,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

      (1)《2024年海宁市中盾人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照片反面书写好姓名);

      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2.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3.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按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4.面试工作由海宁市博思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五)考察。考察由海宁市中盾人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六)公示、聘用。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宁市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并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不是聘用。

      被录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报到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相关职位按总成绩排名进行递补。报到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招录公司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一)报考人员一定在2024年11月14日-2024年11月22日16:00期间内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

      (二)报考人员须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要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均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公安部门出示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初审、资格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考试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由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核检查,资格审核检查严格规范并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五)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人事录用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六)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海宁市中盾人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及海宁市博思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宁市中盾人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招聘公告、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事宜将在海宁市人才网()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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